追求慈善目标

背景

和所有的非公募基金会一样,本基金会的主要业务是支持慈善活动。这既是法律上的要求,也是激励我们个人献身基金会使命的基本原则。因此,基金会的绝大部分支持都是针对公共慈善事业的,而公共慈善事业的存在就是为了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

然而,基金会建设健康文化的愿景是雄心勃勃的。追求这一目标需要我们与社会的各个部门合作——从企业(即营利性实体)到慈善机构,从政府到慈善机构。事实上,在许多情况下,与营利性机构合作可能是实现某一特定慈善目标的最有效方式,基金会没有理由不利用这些机会。

传统上,我们仅通过拨款或合同关系来努力。虽然我们可能继续追求这些传统结构,但新的关系可能采取许多不同的形式,例如合作会议,报告,评估和其他产品;共享专业知识和技术援助;并提供发言者并访问事件。

在利润申办时,我们必须采取合理的措施,以确保任何此类合作都有一个重要的慈善目的[1] - 而不是利润盈利目的 - 以及由于我们的参与而流动到营利营利的任何福利只是偶然的主要慈善目的。我们还希望确保我们提供的支持不大于完成所提出的慈善目的,如果涉及资金,则不得超过公平的市场价值。因此,方案员工不仅需要特别注意拟议项目是否值得支持,而且需要特别注意,但也有必要的支持水平。

要考虑的问题

如上所述,当我们探索任何与营利性的合作时,我们的资源 - 财务和其他 - 必须仅用于慈善目的,任何流向营利的福利不得超过偶然。以下是我们使用的一些关键问题,帮助我们确定本标准是否满意,以及如何构建拟议的协作:

  1. 这项工作的慈善目的是什么?
  2. 是否有一种可行的非营利性,我们可以努力实现同样的慈善目标?
  3. 为什么营利性机构想和我们合作?我们为什么要和营利性机构合作?
  4. 营利性机构能得到什么好处?这种利益有多大,经济上还是其他方面?
  5. 是否有一个可行的非牟利实体来完成建议的项目?
  6. 基础资源会有何帮助实现,否则不会作为营利性正常活动的一部分发生?
  7. 如果项目涉及从基础供资,是其他,更传统的资金来源可供营利?如果没有,为什么不呢?
  8. 拟议中的关系是否会引起声誉或其他方面的担忧,包括利益冲突?
  9. 会产生任何知识产权吗?如果是,它是否可以免费或低价公开?
  10. 拟议的合作是否包括将基金会的资金重新拨给其他机构或个人,或支付款项给政府官员?

应该使用哪种工具或结构?

如果在考虑了上面提到的问题后,认为与营利性机构的合作是合适的,那么下一个问题就是应该使用哪种工具或结构来记录与营利性机构的关系。根据关系的目的、基金会期望的参与程度以及基金会是否会提供资金,基金会和营利性机构之间的关系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构建和记录:

  • 一个行政合同当基金会主要为其内部目的而资助工作,并期望对工作进行重大控制和/或拥有可交付成果时使用。

  • 一种计划合同用于基金会主要为公共目的资助工作,并期望对工作进行重大控制和/或拥有可交付成果。

  • 一个支出责任当基础是资金主要用于公共目的时使用,并不期望对工作和/或拥有可交付成果进行重大控制。

  • 一种项目相关的投资当项目有公共目的并提出清晰的偿还机会和/或需要投资资本的成功时。

  • 一种理解备忘录(MOU)通常用于纪念资金不一定交换的合作条款。它可能涉及信息或其他资源的交流或双方的协议,为特定目标或活动提供支持。当信息交换信息时,MOU通常会解决保密性以及如何使用这些信息。

[1]美国国税局在其普遍接受的法律意义上使用了“慈善”一词,包括:贫困,苦恼或贫困的救济;宗教推进;教育或科学的进步;架设或维护公共建筑,纪念碑或作品;减轻政府的负担;减少邻里紧张局势;消除偏见和歧视;捍卫依法担保的人权和公民权利;并打击社区恶化和青少年犯罪。

支出责任授予

什么是支出责任?

支出责任(ER)是指非公募基金会在向非公募基金会提供资助时,必须遵循的《国内税收法典》(以下简称“法典”)和相关规定的特殊程序:(1)根据本准则第501(c)(3)和509条被认定为免税的公共慈善机构;或(2)被归类为政府实体。向营利性实体(包括互益性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以及非公共慈善免税组织(包括私人基金会)、《守则》第501(c)(4)条所述的社会福利组织、第501(c)(5)条所述的工会和第501(c)(6)条所述的行业协会)的拨款,都服从于ER需求,通常被称为“ER授权”。

私人基金会的额外报告要求

如果您是内部收入守则第509条的含义内的私人基金会,则守则要求您在赠款奖颁发之前提交以下内容之一,以及您的年度叙述和财务报告:

  1. 由适当的官员,董事或受托人签署的声明,授予者目前是内部收入守则第4942(j)(3)条中描述的营业基金会;要么
  2. 如果受资助人不是一个运作中的基金会,应提交一份由适当人员签署的完整的书面报告,董事或受托人显示,大量消耗在财政年度的财务报告被消耗为排位赛分布在第4942节(g)的意义(3)和(h)的国内税收代码和所有这类分布被当作分布下的语料库Section 4942 (g)(3)和(h)。请列出1)合格分配的接收者的名称和地址以及每个接收者收到的金额;或2)如符合资格的分配是用于直接进行慈善活动的行政开支,请说明该等开支的一般用途。项目财务分析师将与您一起完成这份报告;下面是一个示例报告文档在这里。请注意,本报告所涵盖的财政年度基金会的基金会的任何拨款资金必须在其下一财会年底分发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分配给您的授予的计划金融分析师。

下载RWJF支出责任报告表,填写并上传到Grantee Hub(在您的授予概览页面上)。

支出责任程序是多少?

预先授予查询

本基金会必须对受助人进行足够完整的审查,以确定受助人会将资助用于其适当的目的,通过调查受助人及其管理人员的身份、先前的历史、知识和经验,以及有关管理、活动、以及受让人的行为。调查的范围可以根据资助的规模和目的、它的支付期限以及基金会与受助人以前的经验而有所不同。

特别批给协议条款

支出责任(ER)补助金只能用于特定的慈善活动,不能用于一般的业务支持。基金会为ER拨款使用一种特殊形式的拨款协议,其中包括美国国税局关于ER拨款规则所要求的特定条款。这些措施包括:(1)限制资金只用于补助金的目的;(二)要求返还未使用的资金;(三)禁止具体活动清单;(四)将奖助金与该组织的其他经费分开;(五)按年度(以被保险人年度纳税申报为依据)编制叙事性报告和财务报告,编制决算性叙事性报告和财务报告;(6)要求记录和适当的支出文件,并提供帐簿和记录供基金会检查。

授予者报告

请使用本页顶部提供的ER报告进行报告。ER报告必须包括整个赠款生命周期的支出,以及赠款资金收入的使用,以及资金用于购买资本设备的使用。拨款报告应在拨款期结束后60天内提交。基金会将扣留所有支付给受资助者(甚至其他资助)的逾期报告。

美国国税局报告

需要基金会披露其990-PF关于其ER补助金的某些信息。

严格的合规和文件

对ER过程的各个方面的遵从性进行文档化是很重要的。如果受助人未能遵守资助协议的条款,基金会还需要采取额外的适当步骤,可能包括但不限于:要求提供额外报告、审计受助人的记录和扣缴款项。例如,如果ER受让人有逾期报告,或者在任何单一的赠款中发现了其他受让人的合规问题,基金会通常不会对任何赠款进行支付。如果基金会有理由相信ER奖助金已被用于除奖助协议中规定的慈善目的以外的任何目的,美国国税局认为这是奖助金的“转移”。美国国税局的规定要求基金会采取一切合理和适当的步骤,以确保资金的回收和恢复。如果有挪用的证据,基金会将被禁止再支付款项,直到我们得到法律部门审查的充分保证,即今后不会再发生挪用。

外部资源

这些指向第三方资源的链接提供了与非公共慈善机构或政府实体合作的额外信息。